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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信部:鼓励民资进入中国电信业八大领域

时间:2013-11-28 17:21:32  来源:  作者:

    导读: 6月27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(工信部)网站发布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》(《意见》),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,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,包括“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”。
    6月27日,工业和信息化部(工信部)网站发布《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一步进入电信业的实施意见》(《意见》),提出将引导民间资本通过多种方式进入电信业,拓宽民间资本的投资渠道和参与范围,包括“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”。
    电信分析师付亮说,工信部此时出台《意见》,其大背景是经济大环境不好,鼓励民企参与电信市场乃至资本运作,对电信行业和相关企业有刺激作用。
    《意见》此番明确了八大重点领域,鼓励民资进入。
    首先,是“鼓励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业务试点”。工信部称,此举可“促进服务提升和资费水平下降”。
    其他几个鼓励民资进入的重点领域依次为: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;网络托管业务;增值电信业务;基站机房、通信塔等基础设施的投资、建设和运营维护。
    《意见》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申请通信工程设计、施工、监理、信息网络系统集成、用户管线建设以及通信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等企业资质。“凡具有相应资质的民营企业,平等参与通信建设项目招标,不得设立其他附加条件。”
    在备受关注的基础电信运营市场方面,《意见》提到,“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。鼓励基础电信企业在境内上市,通过降低上市公司的国有股权比例或增资扩股的方式引入民间资本。支持基础电信企业引入民间战略投资者。”
    目前,中国基础电信主要由中国电信、中国移动和中国联通这三大央企运营。
    此外,《意见》鼓励民营电信企业“走出去”,支持其开展国际化经营。
    早在2010年,《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》(国发[2010]13号)就提出,“鼓励民间资本参与电信建设。鼓励民间资本以参股方式进入基础电信运营市场。支持民间资本开展增值电信业务。加强对电信领域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管,促进公平竞争,推动资源共享。
    工信部表示,此次《意见》的发布,正是为了具体落实上述文件要求。
    值得一提的是,自2011年国家发改委发起针对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的垄断调查后,相对其他垄断行业开放程度颇高的电信业一时间备受诟病。分析人士指出,此番工信部出炉的《意见》虽然简短,短短1500字,但内容颇为翔实,部分原因或许也在于此。
    细心者不难发现,在提到“鼓励民间资本开展接入网业务试点和用户驻地网业务”时,工信部承诺,将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和手段,保障企业实现平等接入,用户实现自由选择,“推动提高宽带接入性价比”。